面包车有报废期。面包车是属于小型、微型面包车,如果是属于营运性的面包车,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;中型出租面包车年限是10年;大型出租面包车年限是12年。
如果是属于非营运性的面包车,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报废的时间,只要里程达到60万公里,国家将引导报废。
2014年9月1日公安部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》(GA802至2014)行业标准实施:对原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中部分车型特征符合面包车定义的,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,单层地板,发动机中置,宽高比(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)小于等于0.9,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,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核定车辆类型为小型、微型面包车。
微型汽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:
1、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,非营运性质的小、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,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,国家将引导报废。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,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,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;
2、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,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