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朝阳汽车报废中心

几十年专注报废车行业!
我们更权威、更专业、更高效,让您省心、放心!
拨打电话资讯

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的号牌、行驶证、登记证书 作废的公告
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条例第9条,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办理注销登记,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,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 

  特此公告。
 

  附件: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的号牌清单
 

  2023年8月15日

  • 北京朝阳汽车报废中心服务范围:石景山区,昌平区,平谷区,大兴区,东城区,西城区,宣武区,丰台区,通州区,朝阳区,门头沟区,房山区,海淀区,延庆区,密云区,怀柔区,顺义区,固安区,燕郊区。
  • 地址:北京市各区均有报废车服务网点       24小时咨询电话:13301160643
  • copyright©    北京朝阳汽车报废中心
拨打电话